本实施方案己经协会一届理事会第九次会议讨论修改通过,在此特向会员和行业公示并接受监督。
一、概况:
浙江省安全健康防护用品行业协会一届理事会于2008年8月成立至今已满五年,按规定须换届改选,根据我会的实际情况,换届改选大会日期初定于2014年3月20日左右举行。
二、换届改选的基本原则:
1、民主办会原则
(1)新一届理事会的产生必须走民主程序,符合章程的规定,真正体现行业协会民主办会的原则;
(2)换届选举新一届理事会理事单位的重要原则为:坚持企业家办会的方针,理事会的组成要具有行业代表性;各种所有制理事单位结构要合理;愿为行业服务的单位、行业中崛起的新生力量及品牌企业优先进入理事会;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理事会理事单位的比例。
(3)新一届理事会理事单位可向行业协会换届改选工作小组推荐或自荐,由行业协会换届改选工作小组广泛听取会员单位意见后确定理事会候选单位名单。
(4)新一届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单位名单要征求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民政厅等主管部门的意见。
2、领导层精干高效的原则
新一届理事、会长、副会长的单位数量和比例,应当符合精干高效的原则。
三、换届改选的组织领导
1、组建换届改选工作领导小组,设置组长、副组长。换届改选工作领导小组由陈元伟任组长,陶学荣、林锦祥、俞清秀、郑坚君、王良基任副组长;
2、由换届改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换届改选工作实施方案(草案)。
3、具体工作安排包括
(1)起草本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2)进行本届财务决算审计,提供本届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3)起草修改章程说明和《章程》(草案);
(4)起草《会费缴纳标准及经费管理使用实施细则》的修改情况报告;
(5)起草《第二届理事候选单位情况介绍》;
(6)起草《选举办法和口径解释》;
(7)起草《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8)起草《浙江省安全健康防护用品行业协会二届一次会员大会议程》;
(9)其他相关文件。
四、推荐新一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单位名单的条件
1、候选理事单位条件:
(1)具有代表性、社会性;
(2)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一定的经济规模,在业内有知名度;
(3)有公信力、有工作热情、有社会责任感,并能从经费上、工作上关心并支持行业协会工作;
(4)自觉遵守协会章程、行规公约及各项自律规定。
2、会长、副会长候选单位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会长要有较大精力关心行业协会工作,在行业中有较大影响力,且德高望重,有较强的行业工作经验和与政府管理部门沟通能力,有无私的奉献精神,敢于承担应有责任,敢于坚持和维护行业的合法利益;
(3)副会长应对行业熟悉,并有较长时间从事劳保用品生产、经营、科研、检测、管理工作的实践。
(4)其单位在行业中有较大的经营规模和较强的经济实力,并有良好的发展趋势。
3、秘书长条件:
(1)政治素质好,对行业业务熟悉;
(2)有较强的领导、组织、协调、开拓、创新能力;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换届改选工作流程
1、成立换届改选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浙江省安全健康防护用品行业协会理事会换届改选工作实施方案》(草案);
3、召开会长、秘书长扩大会议,修改《浙江省安全健康防护用品行业协会理事会换届改选工作实施方案》(草案);
4、召开一届理事会议,修改通过《浙江省安全健康防护用品行业协会理事会换届改选工作实施方案》;
5、《浙江省安全健康防护用品行业协会理事会换届改选工作实施方案》行业内公示;
6、完成二届理事会候选单位推荐、征求意见和确定;
7、组织行业协会财务审计工作;
8、组织起草二届会员大会各项文件;
9、完成二届会员大会各项准备工作;
10、召开二届会员大会。
六、换届改选工作实施进度安排
1、理事单位提名推荐工作原则上于2013年12月30日前初步完成;
2、财务审计报告、章程修改(草案)及理事会工作报告原则上于2014年2月28日完成;
3、其他文件起草及准备事项原则上于2014年2月28日前完成;
4、本届理事会对换届改选的讨论及确认会议暂定于2014年3月20日举行,待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换届改选申报材料情况再正式确定。